中央氣象臺與省級氣象臺骨干預報員交流公告
發布時間: 2020-09-14 19:04:31 來源:國家氣象中心
根據《關于轉發國家氣象中心<中央氣象臺與省級氣象臺實行骨干預報員交流方案(試行)>的通知》(氣人函〔2005〕13號)文件精神,按照《方案》規定的程序,現將第28期中央氣象臺與省級氣象臺骨干預報員交流計劃公告如下:
一、中央氣象臺本期計劃接收8-10名省級氣象臺骨干預報員進行交流,交流時間:2020年12月6日-2021年5月30日。
二、省級氣象臺推薦交流的骨干預報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.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,熱愛天氣預報事業,團結協作精神好,工作作風踏實;
2.具有天氣預報或氣象服務與應用氣象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,連續從事天氣預報或決策氣象服務業務工作6年(含)以上;
3.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較強的業務技術總結分析能力,較強的文字和口頭語言表達能力;
4.年齡一般在50歲以下,身體健康。
三、省級氣象臺應對推薦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嚴格把關,并按照《方案》規定的程序進行推薦。預報員交流工作時間按照《方案》規定的時間執行,原則上不接收短時間的預報員交流。根據《方案》的基本精神,骨干預報員在交流期間,國家氣象中心為交流預報員提供住宿(兩人間)、必要的辦公條件和適當的生活補貼;交通費等其它費用,由選送單位承擔。
四、推薦報名方式及時間:
被推薦人經所在處級單位審核后,報所在省級氣象局人事部門審核,并由省級人事部門出具推薦紙質函1份(附報名表),寄送至國家氣象中心人事處。電子版材料通過氣象政務郵報送至國家氣象中心人事處聯系人信箱,報名截止時間:2020年11月5日。
聯 系 人:趙彥哲
聯系電話:010-68409145
氣象政務郵:趙彥哲
國家氣象中心
2020年9月3
